杨小舒律师亲办案例
办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
来源:杨小舒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8-24
浏览量:672

2013年2月至4月期间,W某容留王某、刘某、秦某等人多次吸毒,检察机关指控的W某容留他人吸毒的次数6次,W某被王某、刘某等人容留吸毒多次,另外在W某容留他人吸毒与被容留过程中的毒品购买过程中,W某都直接参与并直接与贩卖毒品的上家进行联系,在本案持续的一定时间内,W某在贩卖者与容留过程中都起着很关键的作用。

在参与本案的办理过程中,主要从容留他人吸毒的次数、在容留过程中购买毒品的出资情况、吸毒者之间的关系以及W某的一贯表现、悔罪态度等方面进行辩护,最终,法院判决W某有期徒刑八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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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小舒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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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258号无线电管理大楼五楼江南购书中心旁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杨小舒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百畅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7*********2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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